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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学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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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3-05-14

一、组织学生的各项活动(含社会实践、社会调查、春游、秋游、参加公益劳动、义务劳动、参观访问等)要实行申报制度,制定安全措施,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。

二、活动时辅导员教师和班导师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,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。

三、活动的路线地点,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,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。

四、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。

五、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、保卫、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。

信息工程学院软件技术学院

2012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