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做好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团委学生会的不良行为的检查,并记录及时总结,反映情况。
2. 团委学生会每次活动工作时,督促佩戴工牌、校牌、团徽(前提是团员)。若有无故不带者,应上前提醒,并做记录留档。
3. 对各部门的出勤、纪律情况进行检查,对于缺勤着要记录,并核实公布。
4. 在每次例会前记录请假人的名单,并检查例会签到核对人员出席情况,若有无故缺勤者需于当日公布并做记录留档。
5. 在每次活动开始前,记录活动分配人员的工作权限,并留档。如有分配不当应及时提醒,而针对个别因事假未能参与工作者,可适当的询问,调查。活动准备工作时,督察部必须保证有成员在场,记录考勤及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情况。对于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察部成员必须当场记录留档,以便例会时提出。
6. 学生会各部公干时,督察部成员应当在其督促工作,但不承担工作。若发现,学生干部工作出现问题,应及时提醒和制止,并做好记录留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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